根據(jù)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背時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京發(fā)改1654號文件:
1、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統(tǒng)一調整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2、本市非居民熱計量收費計量熱價調整為0.25千瓦時(69.45元吉焦),基本熱價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變。
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熱價格依供熱方式各不相同。其中,北京熱力集團城市熱網供熱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熱價格為16.5元,燃煤間供供熱價格為19元,天然氣、液化氣、油、電供熱價格為30元。
據(jù)介紹,居民供熱計量收費中,基本熱價根據(jù)市熱力集團城市熱網供應、燃煤鍋爐供應和天然氣供應三種不同情況分別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計量熱價則統(tǒng)一按每千瓦時0.16元收取。